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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2項資產招租

2026-02-10
項目名稱:貴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2項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6082(082)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6-02-10 至 2026-02-14
貴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2項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 GP-C-ZL-2026082(082)信息披露期限:(5個工作日)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標的分布于貴陽市,分開招租,標的情況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資產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計租面積詳見招租標的清單,如承租方有異議時,以異議方委托的、雙方均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測繪單位實測數據為準;如實測數據與計租面積誤差在正負5%以內,租金不予調整;如實測數據與計租面積誤差在正負5%以上的,以實測面積計租;應繳年度租金=實測面積×單位面積租金×12月。
7.本次項目部分標的存在原租戶,且正在使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的,應自行與原承租戶協商搬離相關事宜。
8.本次招租項目給予新租戶經營準備期,若原租戶成為最終承租方的不給予經營準備期。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本次報名僅接受企業(yè)法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資格條件嚴禁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或劇毒危險物品等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用途限制嚴禁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或劇毒危險物品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租期詳見招租標的清單,經營準備期詳見招租標的清單,經營準備期不計租金。
租金掛牌價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租金遞增幅度以上一年租金繳納為基礎,每滿一年遞增1.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1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次租金,后續(xù)交租金為上期期滿前10日。
履約保證金詳見招租標的清單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交易保證金詳見招租標的清單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務費用的,本所將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
1、意向承租方為依法成立的企業(yè)法人提供符合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2、意向承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5、交易保證金須知。
6、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應收取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的50%,向拒簽方收取交易服務費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權收取全額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受損一方可通過司法程序向違約方進行追償。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號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報名聯系人:胡經理;項目咨詢聯系人:汪經理
項目報名電話:0851-84111629;項目咨詢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圖片關鍵詞附件:貴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2項資產清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