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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機場國內航站樓商鋪招租項目

2025-09-24
項目名稱:銅仁機場國內航站樓商鋪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D-ZL-2025728(728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資產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5-09-24 至 2025-09-29
標的情況簡介:本次公開招租的商鋪位于銅仁鳳凰機場內,資產按照現(xiàn)狀出租,標的具體情況詳見標的清單。
資產清單
標的資產名稱房屋建筑面積(㎡)租賃年限(年)年租金(元)免租期(天)用途限制交易保證金(元)合同履約保證金(元)
標的1105商鋪30 3 50,400.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特產、百貨零售2000015000
標的2106商鋪218 3 287,800.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不能銷售朱砂類物品;與同區(qū)域的105商鋪經營業(yè)態(tài)不能重復外,經營業(yè)態(tài)原則上不限。2000072000
標的3107.108商鋪32 3 65,300.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不能銷售朱砂類物品外,經營業(yè)態(tài)原則上不限。2000017000
標的4國內貴賓室295 3 182,400.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貴賓候機、冠名服務2000046000
標的5國內貴賓室385.4 3 71,736.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貴賓候機、冠名服務2000018000
標的6國內貴賓室495 3 182,400.00 如需裝修,免租期為30天貴賓候機、冠名服務2000046000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是■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是■否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1、本次招租資產坐落于銅仁鳳凰機場航站樓內,一經報名參與承租視為已經現(xiàn)場查看與了解標的物相關信息,完全了解標的物的情況,并接受本次招租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一切情況。
2、所有標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擔保等限制性情況。
3、未經招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 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抵押。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有關聯(lián)關系的公司只能選擇一家公司參與招租,不能聯(lián)合參與招租。關聯(lián)關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合營公司、聯(lián)營公司等。
以成交的租賃金額與租賃期限簽訂租賃合同。
5、本次招租所經營項目需招租方審批許可后方能實施。
6、承租方應在招租方發(fā)布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經招租方審核通過后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場裝修(進場裝修時間以招租方書面通知為準),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天,裝修須通過招租方驗收合格后方能營業(yè)。
7、本次招租資產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租賃成交方須支付其租賃資源的價值評估費用,價值評估費用為租賃資產首年租金的0.9%;若租賃成交方逾期未支付,招租方可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有權重新處置相關資源。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安全生產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且必須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用途限制詳見資產清單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詳見資產清單
租金掛牌價   詳見資產清單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先付后租,半年一付
履約保證金詳情見清單承租方須向招租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并且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招租方,招租方出具合同履約保證金單收據。
交易保證金詳情見清單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lián)系人:周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8685469304 
招租方簽章確認:                                                     年      月      日